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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23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

    创建时间:  2023-10-09  周薇    浏览次数:


    根据《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,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,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,应予以退学处理。截至目前,我院共有2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工作的通知》,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3年10月11日前到文学院办理退学手续,名单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23年 10月9日-10月11日。公告期内,若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(021—66133632 )反映。公告期满后,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。


    文学院

    2023年10月9日


    附:做退学处理名单(博士1人,硕士1人)

    学号

    姓名

    学院

    专业

    层次

    15820046

    陈先建

    文学院

    中国近现代史

    博士研究生

    17724742

    黄致中

    文学院

    创意写作

    硕士研究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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